歐盟法院駁回了聯(lián)合包裹(ups)就2013年收購tnt失敗提出的逾17億歐元賠償要求。
本周,歐盟法院駁回了ups對歐盟委員會(ec)的索賠,該委員會要求ups賠償2013年拒絕收購交易的“非法決定”所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
歐洲普通法院(european general court)在2022年2月的一審中做出了相應的判決,隨后ups向法院提起上訴,并于昨日宣布了最終裁決。
聯(lián)合包裹要求賠償其參與了競爭對手聯(lián)邦快遞(fedex)最終收購tnt的法律糾紛、因自己收購失敗而造成的利潤損失,以及在交易取消后向tnt支付的合同終止費。
這些指控基于2017年的一項裁決,即歐盟委員會使用的價格集中度計量經(jīng)濟模型與向聯(lián)合包裹披露的價格集中度計量經(jīng)濟模型存在很大差異。
然而,歐盟法院昨日表示,這種違規(guī)行為并不是ups所謂的利潤損失的決定性原因。
歐盟法院表示:“歐盟委員會的違規(guī)行為并不是ups所謂利潤損失的決定性原因,因此不能成為支付賠償金的理由。”
該公司補充稱:“在有關決定宣布后,聯(lián)合包裹決定不繼續(xù)收購tnt,打破了歐盟委員會的侵權行為與所謂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
這起案件要追溯到2012年聯(lián)合包裹(ups)試圖以22億歐元收購tnt。2013年,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以限制競爭為由阻止了此舉。
然而,2017年3月,在ups提出上訴后,歐盟普通法院以歐洲監(jiān)管機構的“程序違規(guī)”為由撤銷了該決定。
歐洲第二高等法院表示,歐盟委員會依賴于一項計量經(jīng)濟學分析,“侵犯了ups的辯護權”,而該分析在行政程序中并未以最終形式進行討論。
這意味著歐盟委員會使用了一項沒有向ups披露的經(jīng)濟分析,因此它無法對該分析做出回應。
該委員會隨后對這一決定提出上訴,但在2019年被駁回。
然而,當時tnt已被聯(lián)邦快遞(federal express)收購,后者是ups在全球快遞小包裹遞送服務領域的主要競爭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