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款起訴需要那些材料
欠款起訴需要以下材料:
1.起訴狀,訴狀應當寫明原、被告身份,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
2.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證明,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證明資料;
3.債務關系存在的證據(jù),如:欠條、借款合同等;
4.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依據(jù),如:訴訟請求中關于要求計付本金及利息數(shù)額的計算清單;
5.已償還借款的證據(jù)。
二、欠款起訴需要那些材料的法律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jù)、收據(jù)、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jù)。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jù)、收據(jù)、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jù)的抗辯,人民法院經(jīng)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三、欠款起訴的流程
1.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nèi)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nèi)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3.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5.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