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糾紛案件屬于什么案件類別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合同糾紛是屬于民事案件,一般是由合同當事人因財產關系或者人身關系問題產生的糾紛。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xié)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xié)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xié)議或者仲裁協(xié)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zhí)行。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合同糾紛起訴要多少錢
要結合案件具體標的額才能確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1.案件受理費;
2.申請費;
3.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fā)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三、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