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客觀有什么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行為人在違反國家食品衛(wèi)生管理法規(guī),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客觀有什么的法律依據(jù)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