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87號令,也就是《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是18號令的更新,很多地方都做出了增刪修訂。我們在這篇來為大家分享專家對于87號令的解讀。
1、采購人自行招標有兩個條件。
在第九條中明確,未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采購人可以自行招標,也可以委托采購代理機構在委托的范圍內代理招標。不過,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有編制招標文件、組織招標的能力和條件;二是有與采購項目專業(yè)性相適應的專業(yè)人員。只有符合這兩個條件,采購人才可以自行組織開展招標活動。
我們來看,第一條是要有編制招標文件、組織招標的能力和條件,這個很好滿足的,為什么呢?因為這一條往往是招標公司在完成,客戶也就提供個預算什么的,招標公司完成這項工作后會給客戶看,第二條,專業(yè)人員怎么界定呢?往往客戶是沒有這樣的專業(yè)人員的,招標公司可能會有,但往往是委托廠家來干這個工作,那就有空可鉆了,往往是客戶會先找好一個心儀的廠家,由廠家出具技術規(guī)格書,然后由客戶交給招標公司去寫到招標文件內。
很顯然,這個自行招標的工作就可以開展了。
2、公開招標公告內容更豐富,從五項增至八項。
第十三條明確,公開招標公告應當包括八項主要內容。其中,(二)采購項目的預算金額、設定最高限價、(三)采購人的采購需求、(六)公告期限、(八)采購項目聯系人姓名和電話,是新增的內容。
第二條,太簡單了,在找好廠家的同時,這個預算金額就已經出來了,最高限價嘛,更簡單,計算好各方面費用就出來了。第三條,舉個例子,比如要采購大屏幕,那客戶只需要告訴廠家我要多大的就好了,其它參數需求,自然由廠家來填寫完整。第六條,公告期限嘛,滿足招標法要求就好了。第八條,這個更簡單,公布出來后會有很多廠家來聯系,但公布出來的這個聯系人往往也是只管辦事卻不拿事的人,大家明白了吧?
(一)采購人及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法;(四)投標人的資格要求;(五)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期限、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七)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這幾點延續(xù)了以往的要求。
第一條,公布了采購人和代理機構的名稱后,往往投標黨就會到處找人了,熟悉的不熟悉的,總能找到幾個,關系嘛,還是看誰的費用高。第四條,資格要求,自然是廠家或供應商來出個門檻,以把自己有利的條件寫進去。第五條,無關緊要的一項,只要按時、按地、按錢買了就好了,但也有不規(guī)矩的地方,以前是要卡好一個時間點,讓買標書的人越少越好。第七條,這個往往是供應商提出的,當然是按照客戶的需求比如工期來指定的,也是在對自身有利的條件下,給客戶出的主意。
3、六種規(guī)模條件不得作為資格要求或者評審因素。
第十七條明確,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得將投標人的注冊資本、資產總額、營業(yè)收入、從業(yè)人員、利潤、納稅額等規(guī)模條件作為資格要求或者評審因素,也不得通過將除進口貨物以外的生產廠家授權、承諾、證明、背書等作為資格要求,對投標人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在實際操作中,這些條件都被變通的條件代替了,雖然不再當做資格要求,但可能作為了加分項,或者主觀條件的判斷依據,至于授權承諾證明等等,自然還是需要的,因為也有來搗亂的低價投標黨,自己中不了也來搗亂的人大有人在。也是考驗廠家支持與否的一個條件,在實操中,屢見不鮮。
4、資格預審文件應包括八項主要內容,并免費提供。
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根據采購項目的特點和采購需求編制資格預審文件。資格預審文件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資格預審邀請;
(二)申請人須知;
(三)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四)資格審核標準和方法;
(五)申請人應當提供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內容和格式;
(六)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方式、截止時間、地點及資格審核日期;
(七)申請人信用信息查詢渠道及截止時點、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留存的具體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規(guī)則等內容;
(八)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資格預審文件應當免費提供。
這無非是提前刷掉一批不符合自身意愿的公司罷了,沒什么新鮮的。小公司別進來,或者自己看不上的別進來,就這么簡單。
5、分包后不得再次分包。
第三十五條對分包做進一步規(guī)定。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和采購項目的實際情況,擬在中標后將中標項目的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的,應當在投標文件中載明分包承擔主體,分包承擔主體應當具備相應資質條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這一條,并不能限制分包,沒有可操作性,往往三包四包的現象很多,從哪里可以限制呢?無非只是個規(guī)定而已。
6、六種情形認定為“串通投標”。
第三十七條為新增的內容,明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串通投標,其投標無效:
(一)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
(二)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三)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或者聯系人員為同一人;
(四)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guī)律性差異;
(五)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六)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先說第一條,無法辨別是否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第二條,這個往往會規(guī)避,隨便找倆人就完成了。第三條同第二條。第四條,如果是同一個單位或者同一個人編寫的,多少會看出來一些,但往往是同一個單位找的不同的人編寫,成功規(guī)避。第五條,這個一般會派幾個人去弄,混裝的現象也有,但不多見了已經。第六條,這個很少見,以前也有個人出的,后來逐漸避免了。
7、資格審查后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如何處理。
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進一步明確了公開招標投標人不足3家或有效投標人不足3家的處理方式。
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的采購項目,投標截止后投標人不足3家或者通過資格審查或符合性審查的投標人不足3家的,除采購任務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處理:(一)招標文件存在不合理條款或者招標程序不符合規(guī)定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標;(二)招標文件沒有不合理條款、招標程序符合規(guī)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購方式采購的,采購人應當依法報財政部門批準。
這個建筑就是個笑話,往往傳統(tǒng)投標的人如果條件不利,自然會傳統(tǒng)廢標或者弄成不滿足三家的情。
第四十四條還要求,公開招標采購項目開標結束后,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依法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合格投標人不足3家的,不得評標。
這個屬于資格后審,同樣也可以成功規(guī)避,只要有幾個說了算的人把合格投標人弄成不滿足三家就好了。
8、重大采購項目評標委員會成員人數為7人以上單數。
第四十七條對評標委員會成員人數做了細化。通常情況下,評標委員會由采購人代表和評審專家組成,成員人數應當為5人以上單數,其中評審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不過,在三種情形下,評標委員會成員人數應當為7人以上單數,具體包括:采購預算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技術復雜、社會影響較大的采購項目。
該條還規(guī)定,除特定情形外,評審專家對本單位的采購項目只能作為采購人代表參與評標,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不得參加由本機構代理的政府采購項目的評標。
不管你有多少人,客戶派出的人說這家不行就是不行,直到他中意的那家出現在范圍內才罷休,很簡單吧?
9、刪除性價比法。
第五十三條刪除了“性價比法”,明確評標方法分為最低評標價法和綜合評分法。
大伙對分數的計算已經很精通了,綜合評分法,大家更好操作,還是上面說的那樣,客戶說了算,你代理機構只是個代理而已,專家也只是個專家而已,不能代替客戶做決定的。
10、最低評標價法禁止政策扣除等價格調整。
第五十四條要求,技術、服務等標準統(tǒng)一的貨物服務項目,應當采用最低評標價法。同時,除了算術修正和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進行的價格扣除外,不能對投標人的投標價格進行任何調整。
惡意低價有時候并不能看出來,比如參數故意定高了,其實驗收的時候并不是所有參數都可以驗證的,實際采購按照低一些的參數來操作,也是毫無問題的,最重要的一點是,不影響使用。
11、綜合評分法中,價格采用低價優(yōu)先計算法,不得去掉最高價和最低價。
第五十五條要求,價格分應當采用低價優(yōu)先法計算,即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報價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分統(tǒng)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投標報價得分=(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100
評標總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別為各項評審因素的匯總得分;
a1、a2、……an 分別為各項評審因素所占的權重(a1+a2+……+an=1)。
評標過程中,不得去掉報價中的最高報價和最低報價。因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進行價格調整的,以調整后的價格計算評標基準價和投標報價。
參照上一條,一是比較會算,二是比較會編
12、投標文件報價前后不一致,有四種修正辦法。
第五十九條明確,投標文件報價出現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標文件另有規(guī)定外,按照下列規(guī)定修正:
(一)投標文件中開標一覽表(報價表)內容與投標文件中相應內容不一致的,以開標一覽表(報價表)為準;
(二)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三)單價金額小數點或者百分比有明顯錯位的,以開標一覽表的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
(四)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
同時出現兩種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規(guī)定的順序修正。修正后的報價按照本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經投標人確認后產生約束力,投標人不確認的,其投標無效。
這個只是一般規(guī)定,無所謂的。
13、評標委員會及其成員七種行為認定為違規(guī),五種行為評審意見無效。
第六十二條列明了評標委員會及其成員的七種禁止性行為:
(一)確定參與評標至評標結束前私自接觸投標人;
(二)接受投標人提出的與投標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說明,本辦法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的情形除外;
(三)違反評標紀律發(fā)表傾向性意見或者征詢采購人的傾向性意見;
(四)對需要專業(yè)判斷的主觀評審因素協(xié)商評分;
(五)在評標過程中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的;
(六)記錄、復制或者帶走任何評標資料;
(七)其他不遵守評標紀律的行為。
評標委員會成員有前款第一至五項行為之一的,其評審意見無效,并不得獲取評審勞務報酬和報銷異地評審差旅費。
第一條,提前已經確定好了。第二條,無所謂。第三條,暗示是有的,或者中意的人沒有出現是不簽字的。第四條,客戶可以主導使用參數。第五條,很少,盡量不給自己惹事。第六條,記住報價就好了。第七條就不用說了。
先說這么多,后面還有些規(guī)定,實際操作中是如何規(guī)避的,大家可以盡情討論,一起促進招投標的公平、公正。
好啦,通過上文對于87號令的解讀,我們可以從中了解到采購人自行招標有兩個條件、公開招標公告內容更豐富,從五項增至八項、六種規(guī)模條件不得作為資格要求或者評審因素、資格預審文件應包括八項主要內容,并免費提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