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fā)令人一般應在操作前4小時下達操作指令票。特別復雜的操作,應提前6小時下達操作指令票。
(2) 發(fā)令人下達操作指令票應準確、清晰。
(3) 操作人員(包括監(jiān)護人)應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順序,有疑問時應立即向發(fā)令人詢問清楚。
(4) 倒閘操作票主要應由操作人填寫。
(5) 倒閘操作票采用附錄格式,可手工填寫,也可用計算機填寫或自動生成。票面應清楚整潔,不得隨意涂改。手工填寫時應使用鋼筆或圓珠筆。
(6) 操作單位欄應填寫變電站站名或檢修班班組名。
(7) 同一變電站、檢修班組的操作票必須連續(xù)編號,編號為八位數,前四位為年份,后四位為操作票流水號。
(8) 發(fā)令人是發(fā)布操作指令的值班調度員或運行值班負責人,由受令人在接受操作指令后填寫發(fā)令人姓名和發(fā)令時間并簽名。
(9) 操作開始時間和操作結束時間分別是倒閘操作第一項和最后一項的操作時間。監(jiān)護操作時應由監(jiān)護人填寫。
(10) 根據操作分類,在操作類型欄中所選擇的監(jiān)護操作、單人操作或檢修人員操作的對應括號內打“√”記號。
(11) 操作任務應與操作指令票內容相一致,操作人在填寫操作任務后應在備注欄中填寫擬票依據。
(12) 根據綜合操作指令票或口頭操作令填寫的倒閘操作票,其序號應按操作項目順序連續(xù)編號,不得中斷。
(13) 倒閘操作項目應按操作步驟填寫,一個項目欄只能填寫一個操作元件(一臺開關、一副刀閘、一組地線)。不準在一個項目欄內填寫兩個及其以上的操作元件。驗電接地不得分項填寫。
(14)下列項目應填入倒閘操作票內:
1)應拉合的設備[斷路器、隔離開關、接地刀閘等];
2)拉合設備[斷路器、隔離開關、接地刀閘等]后,設備位置的檢查;
3)驗電并裝設接地線;
4)設備檢修后合閘送電前,檢查送電范圍內接地刀閘已全部拉開,接地線已全部拆除。
5)進行停、送電操作時,檢查斷路器位置;
6)安裝或拆除控制回路、電壓回路的熔斷器;
7)切換保護回路、自動化裝置及確認有無電壓等;
8)在進行倒負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檢查相關電源運行及負荷分配情況;
9)與操作項目有關的元件位置或狀態(tài)檢查。
(15) 操作人填完倒閘操作票后,操作人和監(jiān)護人應根據模擬圖或接線圖逐項核對操作項目,并分別簽名。再經運行值班負責人(檢修人員操作時由工作負責人)審核簽名。單人操作的倒閘操作票由發(fā)令人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