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物貿易長途運輸發(fā)生貨損該如何進行追償索賠,國際貨運貨損如何索賠
國際貨物貿易長途運輸發(fā)生貨損該如何進行追償索賠
國際貨物貿易通常離不開長途運輸(海運、陸運、空運或多式聯(lián)運);在運輸過程中可能會發(fā)生貨損。即便是購買了貨物運輸保險,也并不代表貨主或者被保險人就能高枕無憂。那么一旦發(fā)生貨損,該如何進行追償索賠呢?
一、貨損出現(xiàn)向誰追償?
目前,貨損按原因分一般分為兩類:一般貨損和船舶碰撞導致的貨損。其中一般貨損又可分為多式聯(lián)運貨損和水路運輸貨損。
1、一般貨損的追償對象
(1)如果是水路貨物運輸,可以直接起訴承運人或者實際承運人。
(2)識別承運人或者實際承運人。先根據(jù)合同進行判斷,如果合同并非代理,那么合同的對方就是承運人;假如沒有合同,則根據(jù)運輸船舶的情況確定承運人。
(3)多式聯(lián)運時出現(xiàn)貨損,先弄清楚在哪個區(qū)段受損,然后起訴多式聯(lián)運的承運人和受損區(qū)段的承運人;如果搞不清楚受損區(qū),則可以同時起訴多式聯(lián)運承運人和各區(qū)段的承運人。
2、船舶碰撞導致的貨損該向誰追償
根據(jù)最高院《關于審理船舶碰撞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六條,“碰撞船舶互有過失造成船載貨物損失,船載貨物的權利人對承運貨物的本船提起違約賠償之訴,或者對碰撞船舶一方或者雙方提起侵權賠償之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第七條,“船載貨物的權利人因船舶碰撞造成其貨物損失向承運貨物的本船提起訴訟的,承運船舶可以依照海商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主張按照過失程度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的規(guī)定,碰撞導致的貨損權利人雖然可以對本船提起違約訴訟,但本船可以主張按碰撞責任比例承擔責任。因此,應區(qū)分不同情形,選擇不同主體進行訴訟。
(1)碰撞為單方責任時,如果責任在本船,則只告本船,訴由為違約或侵權(二選一);責任在他船,則只告他船,但只能按侵權起訴。
(2)碰撞為雙方或多方責任時,則同時告本船和他船,并要求按責任比例承擔賠償責任,訴由為侵權。
注意的是,本船或者他船的船舶存在光船租賃且辦理了登記的情形下,則最好選擇同時告船舶所有人和光船承租人,尤其是未申請扣船情形下,以及光租承租人為空殼單船公司情形下。
二、貨損狀況的判斷
1、協(xié)商一致。如果有雙方的書面確認,一般以雙方的書面協(xié)議為準。
2、未協(xié)商一致。如果沒有雙方聯(lián)合檢驗的書面共同確認,那么提出索賠的貨主需要舉證證明貨物在目的港接收時的損壞狀況。貨物損壞的狀況,如果有相應的港口卸貨方、評估機構等參與確定,則除非承運人有相反地證據(jù)予以推翻,否則對損失的狀況可以根據(jù)貨物運輸相關方參與確定的損失情況來確定貨損狀況。
3、鑒定結論。有貨主單方委托鑒定機構對貨物的損壞狀況進行鑒定,這時需要綜合鑒定機構的資質、被鑒定的貨物是否爭議貨物、鑒定結論的依據(jù)是否充分等因素來判斷鑒定結論能否作為認定貨損狀況的依據(jù)。如果是在訴訟過程中,一方申請貨損鑒定,雙方共同選擇一家鑒定機構或者由法院指定一家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在這種情況下,除非鑒定的結論明顯不符合事實,否則該鑒定結論一般可作為認定貨損狀況的依據(jù)。
4、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貨物損壞的狀況如何,與貨損金額之間并不是等同關系。對于貨物貶值問題,如貨物部分損壞后,導致整批的特殊定制的貨物無法使用,沒了市場價值;或者某些密封包裝的貨物,雖然品質沒有發(fā)生變化,但因為受過海水浸泡或者其他污染,市場價值已大為貶損等。這種情況下,需要貨主來提交證據(jù)證明貨物的市場價格實際發(fā)生了貶值。
三、向哪個法院起訴
1、一般貨損情形下,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第六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因海上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的規(guī)定以外,還可以由轉運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轄。即運輸合同始發(fā)地(起運港)、目的地(目的港)、轉運港、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對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具有管轄權??梢栽诳剂?,就近、熟悉、司法文明程度等情況后,擇一訴訟。
2、碰撞貨損情形下,管轄法院根據(jù)訴由選擇的不同有所不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第六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因海事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以外,還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轄。即由碰撞發(fā)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達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都具有管轄權。因此,如以侵權起訴,可以在前述選項中,擇一法院訴訟。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碰撞船舶已經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那么在該基金設立后,訴訟就只能到設立基金的海事法院。
3、多式聯(lián)運情形下,一樣從被告住所地、起運地、轉運地、目的地海事法院中進行選擇,除非只告非海運區(qū)段的承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