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砌塊砌筑施工技術控制措施有哪些?
1.砌筑前,填充墻底部,必須根據設計及相關規(guī)范要求,采用現澆c20混凝土導墻或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地圈梁,其高度≥200mm。
2.框架柱、剪力墻側面等結構部位應預埋φ6的拉墻筋和構造柱、圈梁的插筋,或者結構施工后植上鋼筋。
3.在混凝土填充墻砌體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設計要求留設構造柱,構造柱應置于墻的端部、墻角和t形交叉處。構造柱馬牙槎應先退后進,進退尺寸大于100mm,進退高度宜為砌塊高度為200mm。
4.填充墻與構造柱之間以φ6拉結筋連接,拉結筋按墻厚每100mm放置一根,100mm厚墻放置兩根拉結筋。拉結筋埋于砌體的水平灰縫中,埋入每邊墻的長度不應小于700mm,末端90°彎鉤。
5.填充墻砌體每天的砌筑高度不得超過1.4m。
6.填充墻砌體在砌筑前,必須進行排磚、截磚,達到節(jié)約材料、減少建筑垃圾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