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義
由于有選擇性的電流速斷不能保護本線路的全長,可考慮增加一段新的保護,用來切除本線路上速斷范圍以外的故障,同時也能作為速斷的后備,實際上就是它要能以較小的時限快速切除全線路范圍以內(nèi)的故障,所以稱之為限時電流速斷保護。
2. 要求
第一:在任何情況下均能保護本線路的全長,并具有足夠的靈敏性;
第二:在滿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力求具有最小的動作時限。
3. 工作原理
考慮要保護本線路的全長,它的保護范圍必然要延伸到下一條線路中去,這樣當下一條線路出口處發(fā)生短路時,它就要起動;在這種情況下,為保證動作的選擇性,就必須使保護的動作帶有一定的時限,此時限的大小與其延伸的范圍有關(guān)。
為了使這一時限盡量縮短,一般都是首先考慮使它的保護范圍不超出下一條線路速斷保護的范圍,而動作時限則比下一條線路的速斷保護高出一個時間階段。
4. 作用:與無時限電流速斷保護配合作為被保護線路相間短路的主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