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欠債父母有沒有償還的義務
孩子欠債父母不一定有償還的義務。如果兒子是成年人,則其欠下的債務應當由其個人承擔償還責任,但是如果兒子還屬于未成年,則父母作為其監(jiān)護人對其欠下的債務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子女死亡后父母作為繼承人繼承了子女的遺產(chǎn)那么就應當在繼承遺產(chǎn)的范圍內(nèi)進行償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chǎn)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chǎn)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二、如何起訴債務人
起訴債務人的流程如下:
1.以個人的名義寫起訴狀;
2.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訴狀并提供證據(jù);
3.等候審理,一般案件6個月法院審結,6個月不能審結的經(jīng)法院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
4.等判決生效后,對方不還錢,可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
三、欠款法律規(guī)定的利息最高是多少
欠款法律規(guī)定的利息最高是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當事人約定的利息不能超過該范疇,如果超過的,超過的部分屬于高利貸,不受法律的保護;但是合法范圍內(nèi)的利息和本金,仍然受到法律的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