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履行地不明確如何管轄
如果申請勞動仲裁時勞動合同的履行地不明確,則的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勞動合同履行地不明確如何管轄的法律依據(jù)
《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qū)域內(nèi)發(fā)生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