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少歲可以結婚
在男的二十二周歲,女的二十周歲時可以結婚。法律上規(guī)定,男的結婚年齡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的結婚年齡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法定結婚年齡是法律上允許結婚的最低年齡。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并且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nèi)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二、多少歲可以結婚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三、結婚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qū)、縣級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鎮(zhèn)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不準許委托親友、父母、兄妹、律師和其他人代理進行申請結婚登記。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