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議制
合議制一般是指審判組織即法院的組成制度,是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來審理案件,或者由審判員、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來審理案件。但是合議庭的成員人數(shù),必須是單數(shù)。什么是合議制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guī)定實行合議、回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第四十條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shù),必須是單數(shù)。適用簡易程序?qū)徖淼拿袷掳讣?,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陪審員在執(zhí)行陪審職務(wù)時,與審判員有同等的權(quán)利義務(wù)。第四十一條人民法院審理第二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shù),必須是單數(shù)。第一百三十一條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后,應(yīng)當在三日內(nèi)告知當事人。